学校行政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本科教育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且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及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生人)的教师及其他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已获得国家级同类奖项的、已获得省级同类奖项且近4年来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对成果权属及其他问题有异议且在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处理的教学成果、年龄超过 45 周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届申报。
2.项目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只能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项目,非主要完成人最多只能参与2项教学成果奖项目。
3.省教学成果青年项目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当次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的截止时间。
4.8月4日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项目申报情况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整合资源,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申报工作。8月4日下午5点,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申报书附件、公示情况PDF版,申报汇总表(Word版)发至漆艳春OA邮箱。逾期不予以受理。
附件:1.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3.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本科教育类)申报书
4.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推荐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室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