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培育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课题的研究主题或选题请参照《2023年赣南医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全校所有在编在岗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
2.专项项目主持人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教育或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
3.课题负责人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有在研教改课题且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各级教改课题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课题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3.近三年曾有校级以上课题被取消或撤销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填写《赣南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赣南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活页)》(见附件3)。
2.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医院推荐,学校复审”方式立项,由个人提出申报,非直属按质量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报学校复审后择优立项。每家非直属附属医院限报6项,每家教学医院限报5项。
3.各单位认真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并于9月15日前将纸质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集中报送高等教育研究室,课题申报书(活页)和《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请发至OA漆艳春邮箱。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批准后公布结果,予以立项。
四、立项与管理
1.学校将按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不少于1万元/项、一般课题0.5万元左右/项额度安排经费,为课题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的课题教学研究经费,由医院统筹发放和管理。
2.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特殊情况可参照《赣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延期。
3.因故需更换项目主持人或终止项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高等教育研究室备案,经高等教育研究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附件:1.2023年赣南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赣南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3.赣南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活页)
4.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