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即将于5月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6日—30日。
2.申报方式:本年度课题申报将全部采用网上申报办法。学校注册经省教科规划办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
3.平台网址https://202.205.185.227/。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我校限额5项。
2.申报人员要求
第一:近五年主持过或者是完成了省部级以上教规或者是社科类课题。
第二: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第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第四: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平台上。经申请人所在高校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到省教科规划办。